史蒂芬的天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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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進星巴克喝買一送一

這次7-11的集點活動除了可以兌換紅極一時還兌到缺貨的踢踏舞公仔之外,當然還是免不了一些統一相關企業的優惠商品。


既然公仔都集滿了,那就來換點優惠商品好了,好歹那每一點都是花了至少30元才換來的哪;我們這次鎖定那平常貴的哭巴的軋逼之王-星巴克,因為平常要買星巴克一杯都要一百多塊,路上走幾步路都會撞到85度C的招牌,再不然7-11自己也有不錯喝的吸踢卡費了,實在花不下錢去星巴克買咖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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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既然集滿30點就可以買一送一,那平均大概70,80元一杯,雖然還是有點給它貴,但還可以接受,至少不至於貴到靠杯就是了。

於是我們最近幾乎是每次經過星巴克,都會特別去給它來個買一送一,當然這位像背後靈一樣黏著我們的大爺,肯定是不會錯過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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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!勒勒居然愛喝咖啡愛喝茶愛喝超酸檸檬汁!(這些東西都令我瞠目結舌,莫非這個一歲多寶寶的軀體,住了一個30歲的貪吃靈魂?孤兒怨?我果然恐怖電影看太兇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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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我都是點那很甜很適合冬天喝的焦糖瑪琪朵,暖暖甜甜的,讓人心情愉悅(醫學證實,甜食使人開心),但是跟北鼻在一起之後,幾乎都是改點基本的那堤了,其實也是年紀大了,不喝那麼甜的東西了。

於是點了兩杯特大杯的那堤來浸淫咖啡因的快樂,不過勒勒這個眼很尖,他已經懂得分辨這種咖啡杯的外型,一看到我捧兩杯來,就不停喊:還要!還要!

雖然總覺得這樣很不健康,但是為了避免勒勒變成太過循規蹈矩的乖乖牌(我想太多了?),有時使點小壞,作點不健康的事,比較有魅力。。。吧?

於是那天我們一家三口很高級的都喝了貴的哭巴的星巴克!因為平常手裡拿著都是五十嵐或清心福全,所以整個有給它往上流社會提升一個level的感覺~,雖然還沒能像一些雅痞帶著NB,聽著iPod,玩著iPhone,喝著星巴克那樣的高級又飛遜(fashion),畢竟勒勒可能會把咖啡倒在NB上拉斷你iPod的耳機線,甚至把iPhone當飛鏢射出去,所以我們還是靜態的,桌面空空的,六目相覻的,享受這最低階的時尚fu就好~




Filed under :
新鮮生活,生活新鮮-Stuff
By stephen
On
2010 元月 06
(星期三 )
At 01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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