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蒂芬的天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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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請勿接觸網路

自從有了網路之後,這個世界的資訊是爆炸式的狂噴,大家也都幾乎把不會上網當成落後的一種代名詞了。


所以現在小朋友除了幼稚園可能是雙語甚至三語幼稚園之外,還要學會使用電腦,寫寫eMail,上上google,將來我們小朋友的世界,我們可能是無法想像的,但是現在的小朋友接觸網路是什麼狀況,我可是很有畫面了!

那天,我就如同往常的收收信,順便砍掉垃圾郵件,那個真的如同雪片般飛來的垃圾郵件還真的他娘的有夠多,其中有一個標題主旨吸引了我的目光

未命名-1

你說,要是你現在的小孩正開開心心的學電腦,上上網,寫寫email不為過吧,不過要是有天,勒勒問我:把拔,狂幹是什麼?

我想我應該會把他的電腦燒了,跟他說現在法律規定,沒有滿18歲不能上網!

btw,志玲姊姊也太衰了吧,我看這種信裡,她出現的頻率算第二多的,而且都是當受詞用,至於第一多是誰呢,當然是我們的爾剛兄囉,感覺可以買來三餐配飯吃差不多。



Filed under :
世界的病與罪-Criticize
By stephen
On
2010 元月 21
(星期四 )
At 00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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